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为健全监督功能及强化管理机能,于113年05月28日股东会选任4名独立董事,并依证券交易法在董事会之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之运作,以监督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及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为主要目的。审计委员会审议的113年度工作重点
--审核财务报告。--审核内部控制制度暨相关之政策与程序。
--审核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审核法规遵循。
--审核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审核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现金投资情形。
--审核募集或发行有价证券。
--审核经理人与董事是否有关系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冲突。
--审核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及独立性。
--审核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形。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量自评问卷等。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会议
本届任期:113.05.28~116.05.27姓名 | 简称 | 学经历 | 现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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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北纬 | 召集人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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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秀铭 |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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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蓉 |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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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科 |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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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职称 | 姓名 | 实际出(列)席次数 | 实际出(列)席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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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陈北纬 | 5 | 100.00% | 113/5/28改选连任 |
委员 | 赖博雄 | 3 | 100.00% | 113/5/28改选卸任 |
委员 | 庄秀铭 | 5 | 100.00% | 113/5/28改选连任 |
委员 | 林雪蓉 | 5 | 100.00% | 113/5/28改选连任 |
委员 | 王主科 | 2 | 100.00% | 113/5/28改选新任 |
其他应记载事项:
一、审计委员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审计委员会召开日期、期别、议案内容、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以及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一)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5所列事项:请详以下附表。
(二)除前开事项外,其他未经审计委员会通过,而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议决事项:请详以下附表。
其他应记载事项
一、(一)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五所列事项:日期 | 议案内容 | 证交法第 14-5条所列事项 |
未经审计委员会通过,而经 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之议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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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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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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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情形 |
113/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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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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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情形 |
11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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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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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情形 |
113/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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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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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情形 |
113/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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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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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情形 |
二、独立董事对利害关系议案回避之执行情形,应叙明独立董事姓名、议案内容、应利益回避原因以及参与表决情形:无此情形。
沟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