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11/18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基亞生技於民國96年將新藥PI-88權利及抗肝癌第二期臨床試驗成果 出售予澳商Progen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約定依研發及授權進度收取權利金。本年度Progen透過子公司對外授權PI-88,雙方對於此授權是否導致Progen應再支付基亞200萬澳幣權利金產生爭議,經多次協商後,為避免申請仲裁衍生高額費用,雙方同意基亞收取180萬澳幣權利金,約新台幣5370萬元,Progen預計於七日內支付款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基亞公司取得澳洲Progen公司支付的權利金新台幣5370萬元
20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