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及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及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3/17
1.董事會決議日:103/03/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世忠董事長、鄭毓仁總經理、歐朝銓
副總及賴冠郎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張世忠—–擔任溫士頓醫藥(股)公司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鄭毓仁—–擔任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3)副總:歐朝銓—–擔任溫士頓醫藥(股)公司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3)副總:賴冠郎—–擔任溫士頓醫藥(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董事及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張世忠、鄭毓仁及副總-歐朝銓。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世忠: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
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
(2)鄭毓仁: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
(3)歐朝銓: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海港區翁角西路2004號三號樓第四層之ㄧ
(2)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海港區翁角西路2004號三號樓第四層之二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檢驗試劑之研發、生產及批發等。
(2)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臨床新藥研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