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並在董事會中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情形。

一、內部稽核之組織
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人員計1人及代理人1人,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其主要在於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衡量營運之效率、財務報表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董事會同意,並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到達規定時數。並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二、內部稽核之運作
1.內部稽核人員乃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亦列席董事會報告。
2.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及每月/每季應稽核之項目,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3.內部稽核人員如有查核發現,應請受查單位提出改善措施,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按季追蹤查核缺失及異常事項。
4.督促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並依規定格式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公告,以及刊登於年報。
5.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6.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五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7.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三、內部稽核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除依據本公司相關薪資制度等規定辦理外,亦須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稽核室定期將每月完成之稽核報告呈報各獨立董事查閱,並每季於董事會中報告內控查核進度,包括已完成之稽核項目與異常情形,並審視內部控制制度之內容,若需修訂則由稽核室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後送交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一年至少一次邀請簽證會計師列席審計委員會,針對財務報告之核閱或查核結果、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等進行溝通及討論。

溝通情形請詳: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會計師之溝通情形